桂自然资办〔2019〕315号
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数发〔2019〕12号)的要求,为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及自治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处室各单位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7〕19号)的总体部署,对照本部门本单位在《分工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人员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确保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请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于2019年9月底、11月底、2020年1月5日前报送相关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请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厅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四、厅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落实《分工方案》及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常态化抽查或专项督查。对不按时不按要求完成任务、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将予以通报批评,发生造成严重影响情节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落实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落实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表
任务名称 |
细化措施 |
具体内容 |
我厅主要工作内容 |
负责处室(第一位为牵头处室) |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
围绕2019年全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市场需求、推动关键领域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抓好脱贫攻坚和民生建设等工作重点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
1.我厅出台的所有主动公开文件,都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32号)要求,对列入解读范围的文件,要认真开展解读工作。政策性文件还要制定解读方案,同步报审。 2.我厅今年已出台的“桂自然资规”文件,未附解读方案的,应补充解读方案,并增加音频视频,或图表图解的解读形式。 |
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
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议题,要通过政策说明、新闻发布、工作访谈、在线互动等方式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动态解读。 |
对我厅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议题,议题起草处室要牵头,以通过政策说明、新闻发布、工作访谈、在线互动等方式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动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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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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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对2019年实施的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事件,选择若干专题内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3-5次解读,并把解读内容推送到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策解读、在线访谈、新闻发布栏目。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的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
对2019年实施的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事件,至少选择3个专题,以厅长在线、讲政策等的形式开展解读,并把解读内容推送到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 |
厅办公室、厅宣传中心、厅信息中心 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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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处置预案。 |
我厅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舆情监控,及时制定处置预案。 |
厅宣传中心 文件起草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单位 |
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督办、评价机制,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 |
及时对舆情情况、人民群众关切事项进行回应。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已掌握的事实类信息,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最迟应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视情连续召开;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的内容至少包括基本实事情况、采取了何种措施、将要进行的工作等。 |
厅宣传中心 文件起草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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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减税降费、市场开放、金融改革、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
全年至少举办1次不动产登记专题的“厅长在线”活动或者开展1次媒体集中大采访活动,加强对破解不动产登记堵点、痛点的举措和成效的宣传报道,及时化解社会质疑提高人民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
登记局 厅办公室 信息中心 宣传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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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89号)的要求,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原文及办理复文的公开工作。 |
厅办公室 2019年建议提案承办处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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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统筹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与舆情回应工作,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
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
厅宣传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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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
各级人民政府部门2019年内应至少开展1-2次探索运用专家解读、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
我厅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应制定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厅网站发布,音频视频、图片图表的解读应在文件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毕并上传厅网站,与文件关联;以政府、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一并报送。 |
文件起草处室、单位 |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
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作用,通过专稿、专栏和专家访谈等方式,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
年内安排一期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的“厅长在线”栏目,邀请行业领域专家上线进行深入细致的访谈,解读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政策内容。 |
规划处 各有关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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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自然资源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邀请专家学者对我区的脱贫攻坚政策作专稿解读。 |
综合处 规划处 各有关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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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既要及时释放权威信息,又要实事求是地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
结合百日攻坚实施活动,对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堵点进行梳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提质增效,既要及时释放权威信息,又要实事求是地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
登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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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
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和调整涉企政策时,要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
我厅出台涉及企业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调整涉企政策时,文件起草处室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利益相关方等列席会议制度(暂行)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576号)要求,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新出台的自然资源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除充分征求各部门、各市意见外,还应主动邀请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利益相关方等列席,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同时邀请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应主动在厅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 |
文件起草处室、单位 |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围绕2019年本级政府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各项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问责情况公开,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127号)的要求,对列入我厅牵头和配合的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任务纳入重点监督落实事项清单,并将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问责情况在厅网站公开。 |
厅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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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规范性文件印发半年后,文件起草处室应对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征求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效果评估,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方式,并邀请专家召开评估会议,认真进行调整完善,形成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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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起草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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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等信息,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
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自然资函〔2019〕341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等信息,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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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法规处、规划处、管制处、矿保处、矿权处、地勘处、测绘处、地信处、审批办 |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围绕 “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等方面,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信息。 |
围绕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等方面,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有关信息。 |
综合处 |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配合国家做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以及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获得电力、获得信贷、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用水报装、用气报装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信用广西”网站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 “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公开力度,对确需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配合国家做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以及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缩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信用广西”网站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 “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公开力度,对确需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
审批办、登记局、利用处 厅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 |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三)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
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根据自治区财政部门要求,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按照国家要求,推进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平台建设,定期公开各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
根据自治区财政部门要求,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按照国家要求,推进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平台建设,定期公开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
财务处 绩效办 储备中心 |
(四)强化社会公益领域信息公开。 |
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征地、养老、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
做好征地领域信息公开。厅本级相关处室及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地信息公开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1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09号)要求及时提供、发布征地信息。 |
审批办、耕保处、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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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
地勘处、矿管处、地环总站、宣传中心、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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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信息公开。 |
按季度公开社保惠民、健康惠民、教育惠民、水利惠民、安民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化惠民、扶贫惠民、科技惠民等10大类项目、32个子项目中涉及的项目文本、实施计划、资金分配、完成情况、考核监督等基本信息。 |
按要求开展好土地整治项目,并将实施进展情况等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开。 |
修复处 整理中心 |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七)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突出抓好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全过程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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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国有矿业权出让领域信息。公开出让公告公示(交易中心负责)、审批结果信息(审批办负责)等矿业权出让信息。 |
交易中心、审批办 |
厅本级及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在本级部门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 厅本级及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在本级部门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其它相关信息。 厅本级相关文件、数据在信息形成(签发)后及时报送信息中心进行公开。 |
审批办 调控处 利用处 厅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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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业务相关信息由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开。 与部沟通衔接,争取调用自然资源部接口,将厅网站公开的土地招拍挂信息(含公示、公告、结果)实现实时公开更新。 |
利用处 厅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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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信息。 |
财务处、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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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 |
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优化广西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 |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105号)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优化广西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 |
审批办 耕保处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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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平台渠道整合协同发展 |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提高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质量。 |
严格按照各处室各单位年初签订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党的建设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的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处室本单位发布至我厅网站的主动公开文件的内容和信息的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厅信息中心应严格做好文件发布前的技术审核。 |
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厅信息中心 |
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2019年底建成统一的广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有序安排政府各部门网站向平台迁移,推进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高政府网上监管水平。 |
配合自治区完成广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 |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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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推动政府网站的公开、办事、互动功能与政务新媒体深度融合,延伸发布内容。新组建的部门,要在2019年底完成本部门的网站建设运营工作。 |
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并在2019年底完成本部门的网站建设运营工作。 |
厅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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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和政务外网互联网区IPv6改造工作,推进全区80%政府门户网站完成IPv6应用升级改造。 |
抓紧完成我厅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和政务外网互联网区IPv6改造工作。 |
厅信息中心 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四、推动平台渠道整合协同发展 |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
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形成凝聚共识、引导舆论、服务群众的新空间。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数字政务一体化APP,推动各市数字民生服务APP统一接入,形成全区统一的数字民生服务移动端应用平台。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做好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以“爱广西”建设为龙头,统筹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集中监管、互联互通、整体发声的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开设、管理、审核、监督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机制,明确保障措施,提升我厅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
厅宣传中心 |
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打造广西自然资源系统权威发声,促进与网民沟通互动,实现政务信息有效公开 |
厅宣传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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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
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努力推进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实行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逐步扩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刊登数量。 |
待自治区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后,规范性文件起草处室应按要求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文件。 |
文件起草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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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民生诉求大通道建设。 |
依托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按照“应合必合、应接必接”原则,整合自治区各职能部门热线,建成集热线电话、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媒体联动的自治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推动形成“一号对外”政府服务总客服。 |
推动建设全区统一的“12345”热线,做好热线电话的日常管理、维护的工作。 做好网站、微信等平台的日常发布和维护,提高回应群众关切的能力,确保政策发布及时、民意通道畅通。 |
执法局、厅办公室(信访办)法规处、信息中心、宣传中心 |
四、推动平台渠道整合协同发展 |
(五)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事项 “简易办”改革,推动依申请的行政许可、给付、奖励、确认、裁决、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提质增效。 |
按照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实现办事时限“减一半”的实施要求,推动线上线下办事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次数,实现办事时限“减一半”。 |
法规处 审批办、登记局、利用处、信息中心 |
各级人民政府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
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情况,及时公开我厅三定方案。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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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情况,编制并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
审批办、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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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建成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及其移动端应用平台,整合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形成纵向五级贯通、横向全面联通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个窗口”“一网通办”。 |
各有关处室、单位应根据各自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自然资源厅数据资源共享目录清单的函》的会签情况,完成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数据的材料准备和报送工作。 |
地信处、地勘处、耕保处、规划处、利用处、矿保处、博物馆、矿权处、审批办、监测处、厅办公室、修复处、宣传中心、执法局、登记局、综合处、测绘处、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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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
(一)强化组织领导。 |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
明确机构改革后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 |
厅办公室 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信息中心、宣传中心、交易中心 |
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发挥好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
审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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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公众参与政务的新模式,通过《金土在线》、征询意见建议等形式,充分利用厅网站搭建政民互动平台。 |
各处(室、局、中心),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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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 |
待自治区下达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体系后,按分值权重不低于4%设置指标,分解任务。 |
绩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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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好专职人员,确保经费保障。 |
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后,及时对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配备专职人员,并将政务公开专项经费纳入预算。 |
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信息中心、宣传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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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
(二)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
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全区学法普法工作范围,组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为新条例的落实营造良好氛围。根据新条例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通过座谈会、培训会解读新条例,使政府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
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全厅全员学法普法工作范围。 |
法规处 |
结合新修订的条例,制定宣传方案,为新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
厅宣传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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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课程,提高厅机关、厅直属各单位、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工作人员掌握新时期政务公开的工作能力。年内举办至少1次厅机关、直属单位、各市县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
培训中心 厅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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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国家部委制定的相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本系统市、县两级的政务公开,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
根据国家部委制定的相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本系统市、县两级的政务公开,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
厅办公室、审批办、耕保处、利用处、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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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 |
厅直属各单位年底前自行建立本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
厅直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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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
(三)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
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部门2019年底前要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等信息。 |
2019年底前要依法公开我厅的“三定”方案信息。 |
人事处 |
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部门2019年底前要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2019年底前要制定更新我厅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厅办公室 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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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行政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
各处室按季度对历年来在厅网站已经公开但已废止的文件(法律法规、主动公开文件、地方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标注,由法规处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厅本级行政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向社会公布并联系信息中心对已废止信息进行删除或标注废止情况。 |
各处(室、局、中心) 法规处 信息中心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