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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崇善大道与佛子路交叉口西南侧。
二、调整内容:
(一)三期建设内容实训楼、游泳馆、培训中心、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调整为四期建设;
(二)在四期培训中心和6#实训楼增设地下室,面积约11797.99平方米,其中人防地下室面积约11317.99平方米;
(三)调整27号学生宿舍楼建筑平面布局,建筑由整体8层调整为局部8层、局部6层,建筑高度由整体29.2米调整为局部30.6米,局部23.4米;
(四)四期培训中心建筑由5层调整为8层,建筑高度由20.3米,调整为33.65米;
(五)容积率由0.8调整为0.82;
(六)建筑密度由19.46%调整为19.53%。
(七)绿地率由32.93%调整为33.06%;
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崇左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崇左市友谊大道28号);
(二)建设项目现场;
(三)崇左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因总平面图调整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6日)内反映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科(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771-7883620,邮寄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28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8室,邮编:532200)。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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