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崇左市文化苑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友谊大道与佛子路交叉口东南侧。
二、调整内容:
1.建筑局部高度由23.4米调整为28.9米,建筑局部层数由5层调整为7层;
2.增加地下室;
3.计容建筑面积由12008.17平方米调整为13176.64平方米;
4.建筑占地面积2431.22平方米调整为2302.13平方米;
5.容积率由1.5调整为1.647;
6.建筑密度由30.3%调整为28.78%;
7.机动车停车位由144个调整为151个;
8.非机动车停车位240个调整为252个;
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位等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崇左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崇左市友谊大道28号);
(二)建设项目现场;
(三)崇左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z.dnr.gxzf.gov.cn/)。
因总平面图调整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8日)内反映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科(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771-7883620,邮寄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28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7室,邮编:532200)。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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